标签的创建及使用规范有哪些?
一、标签作用定位兴趣,连接人和问题,组织关联度较强的内容。二、创建原则标签能明确关联到与标签名相关领域的内容。 因为标签公用、且由公众维护的,所以,请务必遵守下列规范,违反规范者,将面临取消「标签编辑权限」的风险。三、命名规范1.字符、标点规范命名标签应使用简体字。如:创建与历史相关的标签时,应使用「历史」,而不是「歷史」。全角字符间不使用空格,半角字符(如英文、中英文之间、中文和数字)之间应使用空格。如:创建与物种鉴定相关的标签时,应使用「物种鉴定」,而非「物种鉴定」,后者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不规范标签,进而删除。「2012年」、「Google Docs」为合格标签当标签中含有中文及英文补充描述时,补充的描述应放在圆括号中,且英文第一个字母需大写。如「协同进化(Coevolution)」、「推特(Twitter)、「电子邮件(Email)」。例外情况以标准用法为准,如「iPhone」2.填写完整的信息当标签为常用简写,且意义明确时,建议填写完整信息。如:「流感」,创建标签时,应填写「流行性感冒」,当用户搜索“流感”时,仍然能快速定位到「流行性感冒]当标签为行业常用简写用语时,建议填写完整信息,常用简写用语填写在圆括号中。如:「IM」,创建标签时,应填写「即时通讯(IM)」3.创建有歧义的标签名时,应对标签作相应补充说明有歧义的简写,需填写完整的描述。如:创建「PM」时,应创建包含完整信息的标签,如果是产品经理,应为「产品经理(Product Manager)」,如果指项目经理,应为「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当提交的标签除原有含义外,同时是某个公司的名称或其品牌,默认含义以原有含义为准,指代品牌或公司时,需填写完整说明。如:苹果。创建「苹果」标签时,默认指水果。如果是苹果公司,应为「苹果(公司)」。当提交的标签为多义词时,需用圆括号对标签做补充说明。如:「源代码」,「源代码(电影)」创建「作常用单位使用的人物标签」时,默认该标签为人物,而非单位。如:「安培」、「牛顿」只代表人物。4.常用用法与标准用法不统一时,原则上以标准用法为准植物的俗名与学名不同时,尽量使用学名。如:俗名「土豆」,学名应该是「马铃薯」新生词汇以第一次出现为准,若有改动,以国家标准为准。如:「非典」,第一次出现时为「非典型肺炎」,后经改动,标准用法为「SARS」无中文译名的词汇统一使用拉丁文。英文名词的中文译名,以常用用法为准。如:地名:「Amazon」常见译法为「亚马逊」,标准译为「亚马孙」。人名:Shane Battier,通用译法为「肖恩·巴蒂尔」,标准译法应为「谢恩·巴蒂埃」;常见不规范用法,以标准用法为准。如:「直升飞机」为常用用法,标准用法为「直升机」。5.城市命名直辖市、国际大都市,采用常用名命名。如:「北京市」,应为「北京」;「重庆市」,应为「重庆」;「东京市」应为「东京」。防止地区指代不清楚,需圆括号对地名作补充说明。如:「吉林」需区分「吉林(省)」和「吉林(市)」;6.用语保持中立,标签中禁止包含偏向性立场的用语涉及隐私、争议、灾难性话题及尚无确定结果的标签,用语当严格保持中立。如:「水门丑闻」应当为「水门事件」,「9·11灾难」应当为「9·11事件」,「5·12国难」应当为「5·12地震」涉及心理疾病等相关的标签,禁止使用歧视性用语。如:不宜创建「心理变态」类标签,「变态心理学」可行。这类标签命名以学术界公认的心理或精神病命名为准,类似于「精神分裂」、「人格分裂」等。与残疾人相关的标签,以国家标准用法为准。如:禁止使用「聋子」「哑巴」等不规范且有歧视含义的标签。建议使用「聋哑人」等通用标签。四、使用规范原则上,每个问题添加2-5个标签为宜。且标签与问题主干能直接关联。
麻烦采纳,谢谢!

com.android.apidemo什么意思?
Google公司提供的android代码示例。
这是命名规范,(一般)以公司域名返回来作为前缀,加上应用名称。
android系统中,以包名区分不同应用,如果Google开发的应用命名为apidemo,
其他公司也开发了一个app叫做apidemo,那这两个应用不能同时装在android手机中,
虽然一家公司可以将其应用的包名改为其他的,比如apidemoxx,或者abc.apidemo,
但是这样其他公司也有可能这样做,这样就会很乱,所以规范(约定)就制定出来了,
各家公司以公司域名(反过来)加应用名作为应用的包名,这样大家都遵守规范,就不会冲突了。
说的应该不完全对,但是差不多就那个意思,主要为了包名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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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谷歌要执行严格的代码编写规范
我们在谷歌所做事情中另外一个让我感到异常有效、有用的制度是严格的编码规范。在到Google工作之前,我一直认为编码规范没有什么用处。我坚信这些规范都是官僚制度下产生的浪费大家的编程时间、影响人们开发效率的东西。我是大错特错了。在谷歌,我可以查看任何的代码,进入所有谷歌的代码库,我有权查看它们。事实上,这种权限是很少人能拥有的。但是,让我感到惊讶的却是,如此多的编码规范—缩进,命名,文件结构,注释风格—这一切让我出乎意料的轻松的阅读任意一段代码,并轻易的看懂它们。这让我震惊—因为我以为这些规范是微不足道的东西。它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作用—但它们却起到了这么大的作用。当你发现只通过看程序的基本语法结构就能读懂一段代码,这种时间上的节省不能不让人震撼!反对编码规范的人很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理由,对于这些理由,我以前是深信不疑。这是浪费时间!我是一个优秀的程序员,我不愿意浪费时间干这些愚蠢的事。我的技术很好,我可以写出清晰的、易于理解的代码。为什么我要浪费时间遵守这些愚蠢的规范?答案是:统一是有价值的。就像我前面说的—你看到的任何的一行代码—不论是由你写的,还是由你身边的同事,还是由一个跟你相差11个时区的距离人写的—它们都有统一的结构,相同的命名规范—这带来的效果是巨大的。你只需要花这么少的功夫就能看懂一个你不熟悉(或完全未见过)的程序,因为你一见它们就会觉得面熟。我是个艺术家!这种话很滑稽,但它反映了一种常见的抱怨。我们程序员对于自己的编码风格通常怀有很高的自负。我写出的的代码的确能反映出我的一些特质,它是我思考的一种体现。它是我的技能和创造力的印证。如果你强迫我遵守什么愚蠢的规范,这是在打压我的创造力。可问题是,你的风格里的重要的部分,它对你的思想和创造力的体现,并不是藏身于这些微不足道的句法形式里。(如果是的话,那么,你是一个相当糟糕的程序员。)规范事实上可以让人们可以更容易的看出你的创造力—因为他们看明白了你的作品,人们对你的认识不会因不熟悉的编码形式而受到干扰。所有人都能穿的鞋不会合任何人的脚!如果你使用的编码规范并不是为你的项目专门设计的,它对你的项目也许并不是最佳方案。这没事。同样,这只是语法:非最优并不表示是不好。对你的项目来说它不是最理想的,但并不能表明它不值得遵守。不错,对于你的项目,你并没有从中获得该有的好处,但对于一个大型公司来说,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除此之外,专门针对某个项目制定编码规范一般效果会更好。一个项目拥有自己的编码风格无可厚非。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在一个大型公司里,你最好有一个统一的编码规范,特定项目可以扩展自己特定的项目方言和结构。我善长制定编码规范!这应该是最常见的抱怨类型了。它是其它几种反对声音的混合体,但它却有自身态度的直接表现。有一部分反对者深信,他们是比制定编码规范的人更好的程序员,俯身屈从这些小学生制定的规范,将会降低代码的质量。对于此,客气点说,就是胡扯。纯属傲慢自大,荒唐可笑。事实上他们的意思就是,没有人配得上给他们制定规范,对他们的代码的任何改动都是一种破坏。如果参照任何一种合理的编码规范,你都不能写出合格的代码,那只能说你是个烂程序员。当你按照某种编码规范进行编程时,必然会有某些地方让你摇头不爽。肯定会在某些地方你的编码风格会优于这些规范。但是,这不重要。在某些地方,编码规范也有优于你的编程风格的时候。但是,这也不重要。只要这规范不是完全的不可理喻,在程序的可理解性上得到的好处会大大的补偿你的损失。但是,如果编码规范真的是完全不可理喻呢?如果是这样,那就麻烦了:你被糟蹋了。但这并不是因为这荒谬的编码规范。这是因为你在跟一群蠢货一起工作。想通过把编码规范制定的足够荒谬来阻止一个优秀的程序员写出优秀的代码,这需要努力。这需要一个执著的、冷静的、进了水的大脑。如果这群蠢货能强行颁布不可用的编码规范,那他们就能干出其它很多傻事情。如果你为这群蠢货干活,你的确被糟蹋了—不论你干什么、有没有规范。(我并不是说罕有公司被一群蠢货管理;事实很不幸,我们这个世界从来就不缺蠢货,而且很多蠢货都拥有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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